根据广东省总工会《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五一巾帼奖状(奖章)候选对象、全国五一巾帼奖标兵岗(标兵)和省五一劳动奖状(奖章)推荐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》(粤工办〔2021〕3号)要求,为加强社会监督,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,现将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予以公示。
1、公示时间:2021年2月3日至2月9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
2、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形式,向市总工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3、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诬告和诽谤。
4、受理单位:茂名市总工会女职委
联系电话:2963306 手机:13927541621
传 真:2963181
联系地址:茂名市迎宾路160号市总工会
附件:茂名市2021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(女职委类别)推荐对象名单
茂名市总工会
2021年2月3日
附件:
茂名市2021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
(女职委类别)推荐对象名单
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(1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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